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
第二屆傑出弱勢單親母親表揚活動
壹、宗旨
為表揚辛勤努力的傑出單親母親,藉這些不平凡為愛犧牲付出的故事,給予社會大眾正向的啟發,並肯定與表揚弱勢單親家庭突破困境的努力與信念。
貳、目的
傑出單親母親的活動目的為:
1.表揚母愛的偉大。
2.給予獨力扶養子女的單親媽媽鼓勵並發揮其正面效益的影響力。
3.讓社會大眾對弱勢單親家庭給予肯定與支持。
參、主辦單位
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
肆、申請標準
一、個人申請:
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(外籍配偶需有中華民國身分證)之單親母親皆可個人報名。
二、推薦申請:
各機關團體、學校或個人均得依據本辦法向主辦單位推薦或申請,申請書必須本人簽名。
伍、申請時間
中華民國104年1月19日起至104年3月12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陸、申請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
一、應備文件:
1.推薦/申請表(需本人簽名)
2.最近三個月內申請者全戶戶籍謄本(含紀事內容)
3.自傳(A4大小紙張,1200字內)
4.各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清單(請至國稅局或稅捐處辦理)
※其他相關文件請依個人狀況提供(請以A4大小紙張送件)。
二、申請方式
於104年2月26日前(以郵戳為憑)將文件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:108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598-1號7樓-1,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收。
※若文件不齊將視為無效,不另行補件。
柒、獎金及獎品
每位得獎傑出母親可獲得獎狀、獎品及獎金。
捌、評審辦法
評審委員由資深社工督導、心理師及學校教師等共同組成,依照本申請條件,公正、客觀的評選出傑出弱勢單親母親得獎人。
評審原則:
1.在單親的過程中獨力負擔家計教養子女,並有突破困境的精神(佔40%)。
2.親子教育關係佳、教養子女有成(可檢附子女相關資料) (佔15%)。
3.其他特殊傑出事蹟或卓越表現(可檢附證明資料) (佔15%)。
4.自我成長回饋社會 (佔10%)
5.經濟狀況(佔20%)
一、初審階段:對各申請人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,並評選出20名進入複審。
二、複審:由評審代表進行家訪評估。
三、決審:由評審委員就複審合格案件,依家訪及資料內容召開評選會議,評定得獎者共計10名。
玖、其他
一、推薦/申請表可來電或親洽下列地點索取或網路下載 (www.spef.org.tw/最新消息處下載),洽詢電話:(02)2333-1333
*索取地點:
1.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(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598-1號7樓-1)
2.麻二甲之家(台南市麻豆區港尾里港子尾1-30號)
二、預訂頒獎時間為:2014年5月9日(六),詳情將另行通知。
三、參與之個人資料非經同意將保密不對外公開,以維護保障個人資料。
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
傑出單親母親推薦/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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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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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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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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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養 子 女 (請依子女年齡、性別、就學/就業填寫) |
年齡: 性別: □就學 □就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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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: 性別: □就學 □就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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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: 性別: □就學 □就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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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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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絡電話 |
(O) (H) 手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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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 與職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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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 姻 狀 況 |
□離婚□喪偶□未婚單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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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簽名 |
簽章 |
附註 |
※推薦單位負責人或推薦人應取得被推薦人同意親自簽名蓋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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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單位 負責人 或推薦人 |
印信 或 簽章 |
單位電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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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手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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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狀況(含成長、經濟、就學、就業、互動關係等面向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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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事蹟(字數500字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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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如不敷填寫可自行加頁。
附註:一、本表可至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,網址:www.spef.org.tw
二、請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、個人簡述、財稅資料及其他佐證資料合併訂於文件左上角,掛號郵寄至「108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598-1號7樓-1」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收。
三、申請/推薦時間自104年1月19日起,至104年3月12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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