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表揚
一、宗 旨:慶祝中華民國105年青年節,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,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,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,鼓勵青年奮發向上,報效國家。
二、主辦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
三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臺北市團委會
四、遴選方式:各縣市青年節籌備會分函各機關、社團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,並聘請當地適當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。
五、遴選條件:各縣市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年齡在18歲以上,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(出生日期在民國60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86年12月31日以前)。
(二)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。
(三)有具體優良事蹟。
(四)符合職業代表性。
六、表揚方式:
(一)各縣市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(推薦表如附件)代表接受全國表揚外,其餘請在各縣市青年節慶祝活動中自行隆重表揚(新竹縣、市及嘉義縣、市可各推薦乙名代表接受全國表揚)。
(二)曾接受該項表揚者,請勿再重複推薦。
七、附 則:
(一)請提供表揚者以下資料:
1.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,請簡介其優良德行、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(120-150字),以供主辦單位或媒體報導参考。
2.自傳1篇(A4、16號字、橫式打字,1200字為限)。
3.大頭照1張及生活照(請儘量提供與得獎優良事蹟相關之照片)2張之電子檔,以供表揚活動簡介使用。
(二)推薦表及附件資料請於105年2月1日(星期一)前 寄至本會服誤組收,並於信封註明社會優秀青年推薦
地址:104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20巷16號
(三)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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